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向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 可以通过点击单位列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单或下载申请表以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 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
1、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接受申请 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 可再延期10个工作日)提出处理意见。
2、属于公开范围的 告知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 出具不予公开告知书。
4、不属于《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 告知有关情况。
5、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 告知政府信息不存在。
6、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 告知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能确定公开机关的 告知该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 依照有关规定部分公开。
8、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的 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 告知补正申请。
10、属于重复申请政府信息的 告知不再重复答复。 |